在美國,房屋交易并非依據房產證,而是通過稱為Deed的文件驗證房產權的轉讓,即地契。鑒于美國土地所有權復雜的歷史背景,地契在轉讓過程中存在多種形式。
1.保證地契(Warranty Deed)
保證地契是房產權轉移過程中最為全面的保障,亦是最常見的地契類型。通過此種地契,賣方不僅宣示擁有不動產的全部所有權,還承諾保護購買者不受任何歷史產權問題的影響。對于因過去業主行為或其他原因引發的產權問題,賣方需承擔責任,確保買方產權的純正。
保證地契為買方提供以下保障:
a) 確認賣方擁有明確無誤的合法所有權;
b) 保證歷史上所有業主的權利轉移清晰、無爭議,形成完整的所有權鏈;
c) 承諾房產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或債權問題,若有,賣方負責賠償或解決。
由于保證地契為買方提供最高級別保護,買方通常會要求進行產權調查和購買產權保險,以確保自身權益并應對可能的產權爭議。
保證地契因其對賣方的嚴格要求,實際應用較少,但在買方尋求最大程度保障時,仍是首選的地契類型。
2.特殊擔保契據(Special Warranty Deed)
特殊擔保契據的保障范圍與保證地契類似,但僅限于賣方擁有地產期間的問題。這意味著,賣方不保證地產在前任所有者手中是否存在產權問題。賣方僅對其擁有期間的所有權問題負責,承諾為買方解決這些期間的產權缺陷。
此類契據常被開發商采用,因其通常僅在開發期間持有地產,無需對地產歷史上的權利狀況負責。
3.免責轉讓契據(Quitclaim Deed)
免責轉讓契據是地產轉讓中最為簡化且快速的方式,同時也為買方提供最低程度的保護。因此,常用于親朋好友間的產權轉讓,如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或兄弟姐妹間的產權轉移。
在免責轉讓契據中,轉讓方不保證自身是否擁有地產的合法所有權,僅承諾將其所擁有的任何所有權部分轉給受讓方,而這部分權利可能并不存在。這意味著,在此類契據中的買賣雙方通常基于深厚的信任關系。轉讓方僅放棄聲稱擁有的不動產所有權,而未明確聲明自己是房產的合法全權所有者,對于產權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不承擔辯護責任。
然而,受讓方仍可請求產權公司對地產進行產權調查,以確認賣方聲稱的所有權是否真實。
例如,一位父親可通過簽署免責轉讓契據,將其名下的房產轉給兒子。因為父親相信,即使房產存在任何權利問題,兒子也不會因此將他訴至法庭;同樣,兒子對父親有信心,相信父親會在出現任何產權問題時支持他。
全國一半以上的可負擔住房是根據1986年制定的聯邦計劃"低收入住房稅收抵免"(Low-Income Housing Tax Credit,LIHTC)所建造,它為開發商提供抵稅,以保持較低廉的租金,自實施以來已建造360萬套住房。但隨著30年期限到來,未來五年內全美將多達22萬3000套這類住房可能消失,受惠民眾面臨租金翻倍的重擔,各州也推出不同政策照顧租戶。
美聯社報導,這類住房通常期限至少30年,大部分興建于90年代。有些住房可以通過其他聯邦政府或州補貼,甚至房東網開一面、仁慈地不漲租來維持可負擔性。加州、科羅拉多州、紐約州等州通過各種措施努力保持低成本。地方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可以買下到期的公寓,并應用新的稅收抵免,或者租戶可以組織起來,迫使房東和城市官員采取行動。
加州財務長馬世云(Fiona Ma)2019年上任時,她努力將這些到期住房導向給致力于可負擔住房的開發商,而非一入手就急著賣出的開發商。在加州,房東必須在到期之前通知州和地方政府以及租戶,接著住房組織、非營利組織以及州或地方政府首先考慮購買該房產,以保持其負擔性;即將到期的開發案也將優先獲得新的稅收抵免。
州政府基本上還要求所有LIHTC申請人都需有居住或管理過可負擔住房的經驗,這在某種程度上剔除那些對長期可負擔住房不感興趣的人。
一些州未將期限延長到30年以上而采其它措施,如科州擁有約8萬套LIHTC住房,今年通過一項法律賦予地方政府優先購買權,希望保留4400套在未來六年內到期的單元,該法還要求房東在LIHTC到期前兩年提前通知地方和州政府;該州的住房機構與全州各地團體合作,并設有基金提供協助。
盡管如此,目前還不清楚科州乃至全國有多少LIHTC住房即將到期或可以保留,因準確核算需要詳細分類市、州和聯邦補貼,而每項補貼都有各自的負擔能力要求和結束日期。也有人擔心若各州公布即將到期的LIHTC住房,就會引來大批只想營利的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