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風云變幻的國際貿易環境中,一則令人揪心的消息受到廣泛矚目。據預測,倘若美國對中國加征高達 60%的關稅,那么中國經濟與人民幣匯率將會遭受沉重打擊。
身處這樣的艱難處境,有人提議把中國出口的貨物先轉運到其他國家,然后再銷往美國。但毫無疑問,這種方式必然會極大地抬高產品的銷售成本。對于眾多的中國外貿從業者來說,美國大選的結果難以把控,然而我們并非毫無辦法。
當下,盡早推動品牌出海是至關重要的策略,不能僅僅局限于線下銷售渠道。想象一下,如果我們能在美國的線上和線下成功塑造出一個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就算美國對中國征收極高的關稅,我們依然能夠從容應對。只需從其他地方獲取供應量,依靠品牌的影響力,依舊能夠持續銷售,進而減輕關稅帶來的不利影響。
但要是僅僅從事傳統的線下貿易,那局面就會十分糟糕。這種單一的貿易模式在面對高額關稅時,所受到的沖擊必然巨大。
此時,品牌的力量顯得極其重要。它不單單是一個標記,更是一種信賴、一種價值的傳遞。成功的品牌能夠在消費者心里樹立起獨特的形象,進而培育出忠實的客戶群體。
中國外貿人,應當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果敢地踏上品牌出海的征程。在這條充滿艱難險阻的道路上,只要我們篤定信念,用心規劃,就必定能夠開拓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全新天地,抵御外界的沖擊,實現可持續發展。讓我們齊心協力,共同鑄就中國外貿的璀璨未來!
在全球化的今天,許多納稅人不僅在美國國內有收入,還會在國外獲得收入。由于美國實行全球征稅制度,作為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稅務居民本人等的海外收入也需要在美國納稅。
當你從外國獲得收入時,該收入通常需在所得國納稅。為了避免對同一筆收入在美國和外國雙重征稅,IRS(美國國稅局)提供了一些重要的避免雙重征稅的方法,比如:
1. 外國外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允許納稅人申報實際產生的外國稅額,僅抵免或減輕美國向外國收入征稅的部分。
2. 外國勞動收入抵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納稅人可能有資格將一定金額的外國收入排除在美國應稅收入之外,特別適用于居住在國外且獲得勞動收入的個人。
3. 逐項抵扣(Itemized deduction)
納稅人的外國收入僅用于當年,在所有應稅收入里減少總額。
具體是選擇什么方式,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外國收入性質、納稅人居住身份、已支付外國稅額等。
大部分要申請外國稅收抵免,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測試:
納稅義務:須有外國納稅義務;
實際稅負:已支付或應支付給外國政府稅款;
合法合規:合法且真實的外國稅務(可退稅、抵扣等都不能納入抵扣范圍);
所得稅類:是外國已產生的所得稅(或代替所得稅的稅收)。
針對同一筆海外收入及其繳納的外國稅金而言,如果選擇使用了前面提到的外國外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則很難再應用海外勞動收入抵免項(2024年每個人的收入上限是$126,500)。
計算外國稅收抵免可能很復雜,特別是當有多收入類型、多稅負種類、多賦稅國別的情況。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外國稅收抵免是不可退還的(Non-refundable),也就是說外國抵免額,不能超過實際交的外國稅負,即便交多了,也不能把多出的部分讓美國稅局退回來,但是,剩余未抵扣的可以往前一年,或者在未來的10年中用掉,抵免以后的稅。
一般來說,需要提交Form 1116來申報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但是,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可免報1116:
納稅年度內的FTC不超過$300/人,合報$600;
外國收入都是被動收入;
國外的收入和所得稅文件都是發給納稅人的正式的稅務收入文件;
無計劃將未使用完的credits轉入其它年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