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通過的《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開創了全球稅收透明化的新紀元,使美國國稅局能夠追捕那些在美國境外未申報或未完全申報資產的美國人。FATCA的媒體報道通常忽略了一個事實,即在美國的外國人也高度暴露于政府的注視下。FATCA跨境稅收報告制度與在國外擁有資產的美國人一樣,可能發現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擁有的未報告資產(因此,在美國也應納稅)。
如果不了解美國稅收合規性的基本規則,可能會損害通過有效的投資和財務計劃積累財富。在最壞的情況下,它會使納稅人承受高昂的懲罰性稅收處罰。
下面,我們總結了外國人在美國犯下的11個最常見的稅收和投資錯誤:
1.沒有報告來自美國境外資產的投資收益。
居住在美國的外國稅務居民(Foreign nationals resident)(除某些例外)與美國公民一樣,需要對他們在全球范圍內的收入繳納美國稅款。但是,在美國的外國人通常無法報告外國金融資產(通常是在來美國之前獲得的)。數年或數十年之后再去報告外國資產,可能會導致高額的稅收處罰,并且需要付出昂貴的法律賠償。
2.錯誤理解FACTA的含義。
2010年,美國通過了《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CTA建立了一個由外國銀行和各國政府對所有美國應稅人(包括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進行強制報告的系統,在FATCA之前,美國國稅局很少發現未披露非美國資產和收入的情況。但是現在,FATCA提供了稅收透明度,這些問題不容忽視。
3.允許稅收復雜性來阻止投資和退休計劃。
許多來到美國的外國人看到如此復雜的美國稅收深感迷茫。常見的結果是他們選擇不去投資。這一結果使儲戶無法有效管理投資收益,使其長期穩定增長。每個移民都應該花時間弄清楚投資和退休計劃的基礎,并尋找好的財務顧問。
4.抵達美國之前未清除一些繁雜的投資。
當擁有外國資產包括養老金,共同基金,商業利益,信托或現金價值保險單時,由于懲罰性稅率和美國稅法強加于這些外國資產的規則,經常會造成嚴重的麻煩。理想情況下,美國的新居民應在抵達美國之前制定一些計劃來處理這些稅收問題。如果從一開始就正確報告資產,則不好的結果可能會得到緩解。請注意,最好的策略通常是出售對美國稅收特別不利的資產。
5.忽略美國對于外國信托報告的規則。
外國信托特別是常見的稅收定時炸彈,在許多新移民到美國的舊國家投資組合中沒有發現。許多機構(包括養老基金和家族企業)通常都符合IRS對外國信托的定義,即使不被視為信托。不幸的是,許多新美國人和新綠卡持有人花了很多年沒有適當地報告外國信托基金的收益,才發現解決問題是昂貴且費時的。如果美國應稅人在外國信托中具有實際權益,則該信托必須提供其活動的詳細信息,否則受益人將受到分配時的懲罰性稅率。
6.忽略回國后留在美國的資產的遺產稅影響。
在美國獲取美國資產然后離開美國并繼續擁有這些資產的外國人需要了解美國遺產稅規則。如果美國資產(稱為“美國所在地資產”)由不在美國居住的外國人擁有(低于60,000美元的免稅門檻),則對這些資產征收遺產稅(稅率提高至40%)。居住的外國人”)。該稅最常見的資產是房地產和美國股票(請參閱《外國人在美國的投資和財務規劃》))。在某些情況下,這項豁免被美國與世界上16個國家/地區簽訂的遺產稅條約所覆蓋。但是,在沒有適用條約的地方,擁有美國所在地資產的非居民外國人面臨著巨大的潛在遺產稅負擔。
7.離開美國時從退休帳戶中提取現金
許多外國人在美國工作期間積累了大量的美國退休帳戶(401ks,IRA等)余額。離開美國后如何處理這些賬戶可能是一項艱巨的任務。通常,如果在退休年齡(59歲半)之前兌現帳戶,則將征收高額稅款和提早提取罰款。此外,美國退休帳戶的投資選擇通常比在家中可獲得的投資選擇要好得多。另一方面,美國退休帳戶被視為“美國所在地 ”資產,這意味著,如果非居民外國人持有者去世后仍擁有該資產,則可能要繳納大量美國遺產稅(參見上文)。應采用戰略分配計劃,以同時優化所得稅和遺產稅。
8.未能提出適當的條約要求。
許多對跨境持有的投資須繳納美國稅或外國稅的外國人,通常可以根據美國的六十八個稅收條約和十八個遺產稅條約之一及時提出稅收條約要求,來減免該稅和預扣稅。不幸的是,由于未及時進行elections并且由于納稅人和/或他們的稅務顧問不了解可用的稅收協定條款,因此往往無法預提稅款。
9.即使在離開時也沒有意識到將資產留在美國投資賬戶中的好處。
在許多情況下,將金融資產留在美國對于非美國人而言可能是一個十分有利的選擇。外國人持有的金融資產無需繳納美國資本利得稅。股息和利息將按最高30%的稅率繳納預扣稅(通常根據條約減少至10%或15%)。但是,這種預扣稅通常可以在居住國以稅收抵免的形式相抵。因此最終結果是,即使返回本國或第三國后,投資者也可以繼續受益于美國現有的優越的投資環境。這些投資優勢是巨大的,包括低的基金和經紀費,更大的投資選擇范圍和更大的市場流動性。
10.成為美國和國外稅收和投資騙局的受害者。
外國人通常是投資騙局和“離岸”避稅計劃的有吸引力的目標,因為他們對美國的稅收和投資前景缺乏基本的了解。沒有免費的午餐,并且不存在無風險,無稅的投資機會。IRS的影響范圍很廣,而詐騙者不受懲罰的現象很常見。
11.沒有意識到對外國人投資美國房地產施加的獨特的稅收處罰。
房地產的直接所有權使外國非居民投資者必須準備年度聯邦所得稅和州所得稅申報表。此外,房地產持有使外國非居民有一個更復雜的稅收制度-《外國投資于房地產稅法》(FIRPTA),該法對外國非居民,外國人的總收益提出了復雜的預扣要求。此外,由于房產在美國,外國對美國房地產的直接所有權將使非居民的房地產受到美國房地產稅的影響。流動證券的多元化投資組合不僅可以提供卓越的投資成果,而且通常所產生的合規性,稅收和遺囑認證問題也少很多。
紐約擁有“二套房”要加稅的提案,又提到紐約州議會的桌面上了,這次民主黨大有不通過加稅不會罷休的架勢,華人房東們注意了!
在今年的總統大選中,紐約州的一個巨大的變化就是,在州的參議會,民主黨人拿到了超過三分之二的多數席位,這意味著他們將可以無視州長的否決權,也就是這些民主黨州議員擁有了所謂的Veto-proof majority。這將削弱州長庫默的話語權,讓一些州長以前不愿意通過的議案得以重生。此前屢屢流產的一項有關紐約市房產稅的提案,現在再次沖關。
這項提案針對的是紐約市的一種叫做Pied-a-Terre的房產。法語字面意思是foot on the ground,實際上是指在紐約購置的暫住公寓。一些海外買家、或是紐約周邊居民會在紐約市買一個公寓或者房子,偶爾來住一住,大部分時候其實是空置的。
紐約州議員正在力推一項法案,希望對這種類型的暫住公寓開刀。如果是co-ops或condos,只要政府評估價不低于30萬美元,通常相當于市場成交價500萬美元,每年將需要加征10%-13.5%的稅。另外,如果是三單元以內的家庭住宅,市值在500萬美元以上,每年也要加征0.5%-4%的稅。
這里征稅的稅基是政府對房產價值的估算。在這項提案當中,給業主們開了一個口子。如果政府對你的房產估值超過了30萬美元,但是你自己聘請專業的房產機構能夠證明你的市場價值不超過500萬美元,那么這個額外的稅負就可以免除。
之前紐約市的一些民選官員也支持紐約州府通過這個新的房產稅提案。疫情重創紐約經濟,紐約市明年會有超過37億的預算赤字,他們希望借此填補空缺。如果通過,這將成為美國歷史上首個對暫住房加稅的城市。
支持加稅的人指出,曼哈頓一些天價豪宅公寓晚上好多都是不亮燈的。那些在紐約購買豪宅但是只是作為暫住的人們不需要繳納紐約的收入稅、銷售稅,對當地社區的貢獻非常有限。從他們這里加征的房產稅可以用來建設當地社區,是個好事。世界一些其他地方比如巴黎、倫敦、悉尼有類似的稅,也并沒有影響這些地方的豪宅銷售市場。
而反對者則認為,疫情之下,紐約豪宅市場已經受到重創。這項稅收會打擊有錢人在紐約買房的動力。而這從長期來看會帶來供需關系的變化,對于現在的業主是一種打擊,因為需求的減少將讓房產價值下滑,未來的買家也可能會討價還價來彌補需要繳稅的成本。
另外疫情期間,不少人從曼哈頓逃離到郊區,這時候再給他們加稅,他們以后很可能就會永久離開紐約,這對紐約的樓市將是一個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