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相關媒體報道,11月9日美國新澤西州中部桑莫賽縣(Somerset)一名叫周雨薇的36歲華人女性,因涉嫌于9日上午殺害一雙親生兒女遭到警方逮捕。并控兩項一級謀殺罪名移送法辦。
據了解,根據桑莫賽縣希爾斯伯勒市(Hillsborough Township)警方消息,當地警方于9日上午7時41分收到報案,稱有一輛拋錨的汽車停泊在山景路(Mountain View Road)附近,而司機似乎在旁邊焦急地打電話。
拖車司機于是停下車詢問她是否需要幫助,但一回頭看到令他無比震驚的一幕:兩名孩子被捆綁在汽車的后座,該拖車司機于是立即報警。
警方表示,當警察趕到時發現,兩名嬰幼兒都被捆綁在車上,其中7歲的孩子被綁在兒童座椅上,10個月大的孩子則被綁在嬰兒座椅上,均已經死亡,他們的母親周雨薇被列為唯一的嫌犯被逮捕,目前被控兩項一級謀殺罪(殺了兩個孩子)。
據一名參與調查的執法人員說,這些孩子的死因似乎是窒息,但官方結果還有待法醫完成尸檢。
檢方稱,正在調查這起幼童死亡事件的警探認為,周雨薇對他們的死亡負有責任。她的作案動機尚未公布。
現年36歲的周雨薇被控兩項一級謀殺罪,將被關押在薩默塞特縣監獄,保釋聽證會將等到醫院對其完成精神鑒定后才會舉行。
一名參與調查的消息人士稱,周雨薇和她的丈夫之間存在家庭問題,當車輛和孩子們被發現時,她的丈夫正在工作。
一位鄰居告訴當地媒體,周雨薇和她的家人行事低調,另一位鄰居說,周雨薇從來沒有展現出“她是一個壞媽媽的任何跡象”,但偶爾會看到警車停在她家門口。
(本文由家住美國網站綜合整理報道)
如果你剛剛為人父母,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在你心中一定是最重要的。也難怪孩子的出生通常會成為購買人壽保險的動力。大多數人擔心在自己離世后,家人無法支付抵押貸款、教育和其他方面的費用,因此希望購買一份人壽保險,以便在自己離世后家人依然可以維持甚至提高原先的生活水平。
那說到人壽保險,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就是,“應該設置誰作為保險的受益人”。
大多數夫婦會指定他們的伴侶或配偶作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但有些父母可能想指定他們的未成年子女作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然而,將未成年人指定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可能會導致一系列的問題。與其這樣,不如考慮指定一位成年監護人或建立信托作為你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一旦你通過工作或自己選擇了一份人壽保險,你就需要指定一位受益人。
根據保險信息研究所(Insurance Information Institute)的說明,“受益人是在一份人壽保單中將要接受身故理賠金的個人或實體。受益人可以是個人、兩個或兩個人以上的群體、你設立的信托的受托人、一個慈善機構、或是你的遺產。”
指定未成年子女為人壽保險受益人,會有什么潛在的問題?
正如美國某家人壽保險公司所指出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直接收取來自人壽保險單的收益。一般情況下,州政府會指定一位合法的監護人來代為管理。這個過程非常漫長,而且還很昂貴。監護人可以決定如何管理和使用這筆錢——而這可能與你原本的期望并不一致。”
“另外,如果這個未成年子女是屬于有特殊需要的群體,那他所獲得的身故理賠金可能會使得他無法像以前一樣獲得來自政府的對其日常和未來護理所需要的大力支持”,美國的另一家大型人壽保險公司評論道。
如果你是單親父母,你會愿意讓一位沒有監護權的父母被法庭指定為你孩子人壽保險資金的監護人嗎?如果你離婚了,你會想要一位繼父或繼母被指定為你孩子的監護人嗎?當涉及到金錢利益的時候,大家最好都再三考慮考慮。
如果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你還有三種其他的選擇。
1.自行指定一位成年監護人
很多時候,作為第一選擇的其他家庭成員可能對你的子女很好,但是他們并不善于理財。這是一個常見的問題。
選擇監護人的目的是保護留給你子女的遺產,直到他們長大成人。指定一位成年監護人為未成年孩子的人壽保險受益人的好處是,你可以避免一些之前所提到的法律程序,比如由州政府來指定一位合法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自行指定一位成年監護人的缺點是,你不知道這位監護人是否會尊重你的意愿并對你的財產負責。如果你指定的監護人沒有責任心,那么資金就有可能被濫用。
2.建立一個UTMA帳戶
根據UTMA,成年人可以為未成年人在人壽保險公司、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由父母指定的托管人控制和管理未成年人的財產,直到未成年人達到該州的法定年齡(通常在18至21歲之間)。到那時,財產就會被移交給成年子女。他們可以選擇任何方式來使用這些財產。”
UTMA的全稱Uniform Transfers to Minors Act,意為“向未成年人轉移財產統一法案監管賬戶”。它的優點是簡單,而且允許包括其他的資產,如股票和債券。
UTMA的缺點是,未成年人一旦成年(通常是18歲)就可以得到這筆資金。但問題是,很多年滿18歲的青年可能還并不足以負起對應的資產管理責任。
3.建立一個信托
美國大型人壽保險公司表示:“信托是一種比UTMA賬戶安排更為詳細的一種處置方式。它對資產的使用提供了更強的控制權。”在這種情況下,信托將被指定為人壽保險收益的受益人。”
雖然不過雖然建立一個信托相較其他方式可能更為昂貴,但它給了你更多關于如何使用資金和你的孩子何時獲得資金的控制權。鑒于你可以選擇銀行或基金經理作為受托人,你相當于有了有額外的保障措施來防止資金被濫用。
大多數為孩子建立信托的人都會等到孩子25歲時才完全給予他這筆資金。信托可以讓受托人支付你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費用。你可以讓受托人每月向監護人支付津貼。當你的孩子長大成人后,你可以讓受托人管理他每月的零用錢,而不是讓他們一下子全權使用所有的資金。總之,信托的亮點就在于你可以控制資產管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