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對 EB-5 項目資金來源的審核十分嚴格,旨在確保投資資金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防止非法資金流入美國金融體系和移民領域。
一、審核標準
合法資金來源途徑:投資資金必須來源于合法途徑,常見的合法來源包括個人儲蓄、工資收入、房產銷售、企業經營利潤、股票債券投資收益、贈與和繼承等。例如,若投資者聲稱資金來源于企業經營利潤,需提供企業完整的財務報表、納稅記錄等,以證明企業的盈利情況和資金的合法性。
資金追溯清晰:移民局要求投資者能夠清晰追溯資金的流轉路徑,從最初的來源直至最終投入 EB-5 項目。這意味著投資者需要提供詳細的資金流水記錄,包括每一筆資金的存入、轉出時間、金額以及交易對象等信息。比如,若資金經過多次轉賬,需提供每一次轉賬的銀行憑證和說明,以解釋資金的流動軌跡。
排除非法資金:嚴禁投資資金來源于非法活動,如販毒、洗錢、走私等犯罪行為所得。移民局會通過與金融監管機構、執法部門等合作,對資金來源進行嚴格篩查,一旦發現資金存在非法嫌疑,移民申請將被拒絕,甚至可能面臨法律追究。
二、常見證明材料要求
銀行相關材料:需要提供銀行賬戶的歷史交易記錄,通常要求提供至少過去五年的銀行對賬單,以展示資金的積累過程和流動情況。同時,銀行存款證明也是必要材料,用以證明在申請時投資者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于投資。對于大額資金的存入,若有合理的解釋,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房產銷售款存入,需提供房產買賣合同、產權變更證明等。
收入證明材料:若資金來源于工資收入,需提供雇主開具的在職證明、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繳納憑證等,證明收入的穩定性和合法性。對于企業經營利潤所得,除了企業財務報表和納稅記錄外,還可能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以證明企業的運營情況和投資者在企業中的權益。
資產交易證明:如果是通過房產銷售、股票債券交易等資產交易獲得資金,需提供相關的交易合同、產權證書、交易流水、證券賬戶交易記錄等。例如,房產銷售需提供房產證、購房合同、房屋評估報告以及房產交易的資金收付憑證等。
贈與和繼承證明:若資金來源于贈與,贈與人需提供贈與聲明,說明贈與的原因、金額以及與投資者的關系,并提供贈與人的資金來源證明。對于繼承所得,需提供遺囑、遺產繼承公證書、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遺產的相關產權證明等。
一、申請條件
身份要求: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目前無法為父母申請綠卡 。這是因為美國移民政策規定,只有美國公民在家庭團聚移民類別中,對父母的移民申請有直接的發起資格。
年齡要求:父母中至少一方需年滿 21 周歲,若父母雙方均未滿 21 周歲,不符合申請條件。美國移民法設置這一條件,主要是基于對申請人經濟能力和責任承擔能力的考量,一般認為年滿 21 周歲的公民具備更穩定的經濟基礎和社會責任感,能夠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和擔保。
經濟擔保要求:美國公民需要提供經濟擔保,以證明有能力支持父母在美國的生活,避免其成為美國公共負擔。經濟擔保通常通過填寫 I-864 表格,即 “經濟擔保書” 來實現。擔保人需提供自己的收入證明,如稅單、雇主出具的在職和收入證明等,證明其收入達到或超過美國政府規定的貧困線標準一定比例 。具體比例會根據家庭人數等因素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家庭人數越多,所需達到的收入標準越高。這一要求旨在確保父母在美國生活期間,不會因經濟困難而依賴美國的公共福利資源。
二、申請流程
提交 I-130 表格:美國公民作為申請人,需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交 I-130 表格,即 “外籍親屬移民申請”。在填寫表格時,要準確填寫自己和父母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聯系方式等,同時詳細說明與父母的親屬關系。提交表格時,需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申請人的美國公民身份證明(如美國護照、公民證書等)、父母的出生證明(用于證明親屬關系)、結婚證明(若父母為夫妻關系,需證明婚姻的合法性)等。這些文件需經過公證或認證,以確保其真實性和法律效力。
等待移民局審批:移民局收到 I-130 表格及相關材料后,會對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申請人和父母是否符合移民條件等。這一過程所需時間因申請量和具體情況而異,通常可能需要幾個月到一年不等。在審核期間,移民局可能會要求補充材料或進行面試,申請人需密切關注移民局的通知,并及時回應要求。
國家簽證中心處理:若 I-130 表格獲批,案件將轉至美國國務院國家簽證中心(NVC)。NVC 會通知申請人繳納相關費用,包括移民簽證申請費和移民處理費等。同時,申請人需要提交 DS-260 表格,即 “在線移民簽證申請”,并提供更多支持性文件,如父母的體檢報告(由指定的體檢醫生出具,證明父母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等影響移民的疾病)、無犯罪記錄證明(父母需提供居住國或地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以證明其品行良好)等。NVC 會對這些材料進行審核,確保申請符合移民要求。
面試與簽證發放:審核通過后,NVC 會為父母安排面試,面試地點通常在父母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試時,父母需攜帶所有申請材料的原件參加,領事官員會詢問關于家庭關系、移民目的、經濟支持等方面的問題。若面試通過,父母將獲得移民簽證。在獲得簽證后的規定時間內,父母需前往美國,入境時即可領取綠卡,正式成為美國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