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為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之一,一直吸引著眾多人士希望移民至此,尋求更好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機會。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的移民政策也逐步演變,形成了如今多樣化的移民途徑體系。
要獲得美國綠卡,主要依賴于家庭或職業移民途徑。如果你沒有美國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親屬,則需通過職業移民方式申請綠卡。
美國職業移民,是眾多移民方式中較為常見的一種。它基于個人在專業領域的成就,或憑借在美國的工作及雇主擔保,來獲得移民身份。
移民局按照優先級,將其分為五類:
? EB-1:杰出人才
? EB-2:優秀人才
? EB-3:雇主擔保
? EB-4:特殊職業
? EB-5:投資移民
從EB-1到EB-5,申請速度逐漸減慢。
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的官方信息,外國人可以通過在美國就業的途徑獲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即綠卡。主要有以下五種類別:
EB-1類杰出人才
這類綠卡主要面向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等領域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
具體分為三類:
? EB-1A:針對具有非凡能力的杰出人才。
? EB-1B:針對優秀的教授或研究人員。
? EB-1C:針對某些跨國公司的經理和高管。
EB-1類是美國職業類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別,每年有最多的綠卡配額,通常為4萬張,占所有職業類綠卡配額的28.6%。
每個國家的申請人配額不超過7%。值得注意的是,只有EB-1A的申請不需要美國雇主擔保,其他兩類都需要。
EB-2類專業人才
這類綠卡主要面向擁有高等學位或同等學歷的專業人士,或是有特殊能力的人。
具體分為:
? EB-2A:針對高等學位雇員。
? NIW:針對國家利益豁免人才。
EB-2類也是美國職業類移民中的重要類別,每年的綠卡配額與EB-1類相同,為4萬張。
其中,NIW的申請不需要美國雇主擔保,但EB-2A類則需要有美國雇主擔保,并需符合學歷及專業相對應的5年工作經驗要求。
總的來說,這兩種類別的綠卡為外國人在美國就業并尋求永久居留提供了途徑,但具體申請條件和要求各不相同,需要根據個人情況選擇適合的類別。
EB-3類普通技術人才
EB-3類綠卡是美國雇主擔保的綠卡,意味著只要有美國雇主為你提供長期的就業擔保,你就可以申請這張綠卡。
這個類別分為三小類:
? 技術類:包括技術人才(EB3-A)
? 專業人士(EB3-B)
? 非技術類:其他非技術工人(EW-3)
每年EB-3類也有4萬張綠卡配額,占所有職業類綠卡的28.6%,每個國家的申請人配額也是7%以下。
這類綠卡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因此申請人很多。尤其是非技術類,現在申請的人還在等2015年的配額!
注意:不管你是哪一類,申請EB-3類綠卡都需要得到美國雇主的擔保。
EB-4類特殊職業移民
職業移民的第四優先級適用于特殊人士,比如宗~教機構人士,整體申請流程非常復雜,幾乎很少有人申請。
所以我們也不推薦申請人走這個途徑。
EB-5類投資類
EB-5綠卡是吸引外國投資者到美國投資、創造就業、刺激經濟的重要通道。
2022年,美國國會通過《EB-5改革與誠信法案》,重啟并優化EB-5項目,授權至2027年。
新政策下,非美國公民只需投資105萬美元(或80萬美元用于特定項目),并創造10個全職工作,即可申請綠卡。
新政還特別為投資鄉村、高失業地區及基建項目的投資者預留32%的綠卡名額。自新政實施至2024年2月,這些預留簽證均無排期,申請更快捷。
這五個類別的移民途徑,我們比較推薦EB-1A杰出人才移民和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作為美國職業移民的首選類別,享有諸多優勢:申請流程迅捷,成本相對較低,無需雇主擔保和勞工證申請,更值得一提的是,EB-1A不受語言、學歷和年齡的限制。
申請EB1-A的關鍵在于滿足兩大類別中的一類:
I. 獲得國際級大獎,如諾貝爾獎、普利策獎等,或擁有國際公認的創新成果。
II. 滿足以下10項標準中的至少3項:
? 獲省級、全國或國際獎項。
? 為權威協會會員。
? 被主流媒體或權威刊物報道。
? 參與同行評審。
? 在領域內有原創貢獻。
? 在行業刊物或主流媒體上發表作品。
? 在藝術展或活動中展示作品。
? 在專業機構或團隊中擔任領導職務。
? 收入高于行業平均。
? 在藝術或娛樂領域取得商業成功。
不要被“杰出人才”嚇到,只要你在行業中有突出成就,都有機會申請EB1-A。
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申請條件:
學歷(滿足任意一條):
? 美國大學碩士或更高。
? 國內大學碩士或更高。
? 學士學位 + 5年以上相關領域經驗。
如果沒有上述學歷,但在科學、藝術或商業領域有突出技能,也可申請。
優秀能力(滿足任意三條):
? 學院/大學官方學術證明。
? 十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需雇主證明)。
? 相關領域專業執照。
? 因特殊技能獲得高薪。
? 專業協會會員。
? 領域內得到認可并有重要貢獻。
美國是中國留學生最大的深造目的地,每年有數十萬中國學生拿著錄取通知書來到美國,大部分都想要在畢業后留下來。或者是在美國工作,或者是在美國生活。
可是從留學到工作再到移民,這條路并不好走,成功者需要經歷太多的難關。這篇內容將為你一一梳理這些難關,你將會對這個過程有一個清晰的了解。
首先,留學生畢業后想要在美國工作,需要有合法的簽證。因為畢業后留學簽證就失效了,必須轉換成工作簽證才行。
一般留學生都需要申請H-1B簽證來實現在美國工作。
H-1B簽證是一種工作簽證,通常是美國公司雇傭外籍員工后為其申請的合法工作身份。首次獲得H-1B簽證可為期三年,之后可申請H-1B延期再獲得三年,總有效期為六年。六年后若未獲得綠卡,再次申請H-1B簽證需離開美國至少一年。
想申請H1B的話,有幾個方面需要特別留意:
1. 申請人的專業:STEM專業學生在H1B申請中具有一定優勢,因為這些專業人才在美國需求較大且與職位相關性高。但文商科專業申請人也不必灰心,可以根據經驗幫助確定合適職位降低被要求補充材料的風險。
2. 雇主的態度:如果你是雇主,考慮是否為員工辦理H1B時,建議慎重考慮。如果你是雇員,應及早與雇主溝通提出申請,并了解公司是否有相關經驗。
3. 企業性質:初創企業應注意職位設定,避免職位超出公司規模,導致申請被拒。
H1B申請流程:3月1日至3月20日開始抽簽,3月底通知抽簽結果。如果抽中簽,需準備申請資料并提交。申請過程中,抽簽和被要求補充材料的風險是兩大不確定因素。
H1B申請綠卡
成功申請了H1B之后,你就可以開始申請美國綠卡了。
除非你計劃離開美國,否則長期留在美國的朋友們肯定都希望能獲得綠卡。
移民類別:職業移民(Employment Based)
大部分人都是通過職業移民來申請綠卡的,尤其是許多來美國求學的學生,然后希望在美國工作的人士。
EB-1A 杰出人才
在所有職業移民類別中,EB-1A有著明顯的優勢:無需美國雇主支持,申請人可以自行提交I-140表格,不需要他人的幫助。
EB-1A適用于非常特殊的人才,例如:
獲得過國際重要獎項,如諾貝爾獎、奧斯卡獎、奧運獎牌等;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申請人需要滿足移民局規定的10項標準中的至少3項。這10項標準包括:
獲得過國內或國際非重要獎項;
是某專業協會的成員;
在專業領域的出版物中有相關報道;
曾獨立或作為委員對同行進行過評價;
對所在領域做出了重大貢獻;
在專業或商業出版物以及其他重要媒體上發表過文章;
作品曾被展出;
在重要組織中擔任要職或發揮重要作用;
在同一領域的其他人中享有高薪或高待遇;
在藝術表演中取得商業成功。
EB-1A看起來非常有吸引力,因為無需雇主支持,可以自己提交申請。但成為杰出人才并非易事,所以絕大多數人只能放棄這一項。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員
EB-1B適用于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員。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證明在特定學術領域的研究得到國際認可;
在該學術領域任教或從事研究超過3年;
在美國的學校或研究機構任職,由美國雇主提交I-140表格;
申請人至少滿足移民局規定的6項標準中的2項,這6項標準包括:
獲得過杰出成就獎項;
證明是某些專業機構的會員,這些機構對會員的要求是具有杰出成就;
其他人在專業出版物上發表文章介紹申請人在其學術領域的工作;
參與或獨立評審其他人在相同或相關領域的工作;
在專業領域或學術領域做出重大貢獻;
在專業領域發表學術書籍或論文。
除了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外,申請人還必須滿足移民局規定的至少2項其他標準,才能申請EB-1B綠卡,且必須由美國雇主提出申請。
EB-1C 跨國公司經理或高管
EB-1C適用于在美國公司擔任跨國公司經理或高管的人士。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該公司在美國運營至少1年,并且在海外設有分/子公司;
申請人在過去3年內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分/子公司擔任高級管理人員至少1年,職位至少為經理。
需要注意的是,EB-1C類移民只能由公司提出申請。美國公司必須為員工申請L-1A簽證(內部高級管理人員調配),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申請L-2簽證。
L-1A是非移民簽證,但和H1B一樣允許持有移民傾向(Dual Intent),且L-2簽證持有者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在美國合法工作。申請人持有L-1A簽證入境美國后,雇主可以提交I-140表格申請移民。
然而,EB-1C類移民無法申請加急處理服務,I-140表格處理時間約為6個月,因此只能耐心等待。
EB-2 高學歷專家或杰出能力者
EB-2適用于擁有高學歷的專家或在科學、藝術、商業領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申請人必須具有美國碩士以上學位或外國同等學歷。如果申請人持有學士學位,并在該專業領域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也可以被視為具有碩士學位。但如果雇主要求該職位需要碩士學位,則不能用學士學位加五年工作經驗來代替。
除了符合NIW國家利益豁免的人士外(下面會提到),EB-2類移民申請必須由美國雇主為申請人提出移民申請,并且需要勞工部簽發的勞工證。
勞工證的審批主要是為了保護美國本土工人和勞動市場,主要考慮以下兩點:
確保美國本土沒有足夠的美國籍工人能勝任、愿意并且能夠接受該領域的工作;
該外國工人的引入不會對本國類似工作工人的工資和工作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國家利益豁免,簡稱NIW。NIW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也不需要雇主支持,美國移民局主要考慮申請人在本國工作是否對美國有利。具體細則可能需要向移民局咨詢。
EB-3 技術工人/專家/其他工作者
EB-3對學歷要求較低,最低要求是擁有本科或同等學歷,以及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或技能培訓。如果申請人的學歷不及碩士學位,并且雇主要求該職位的候選人必須持有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
那么申請人只能申請EB-3,而不能申請EB-2。
EB-3沒有NIW特例,申請者必須首先申請勞工證,沒有例外。
職業移民的優先級別還包括:
EB-4 特殊移民,主要面向宗教工作者、需入境的外國軍事人員、國際組織雇員等特殊職業。
EB-5投資移民,申請人需要作為投資者在美國投資一家商業公司,投資金額不少于80萬美元。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允許,可以考慮這一途徑,但目前EB-5存在排期。
相對而言,EB-4和EB-5較少見,且配額較少。
順便提一句:朋友們,無論是EB-2還是EB-3,都需要根據雇主的要求來申請。即使你具備同等時間的工作經驗,是否能被視為具有同等學歷還是取決于雇主的決定。
家庭移民(Family Based)
如果你的配偶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你可以申請婚姻綠卡。如果有其他直系親屬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也可以申請相應的親屬移民。
當然還有其他類型的移民,如人道主義移民等,但對大多數人并不適用,因此在此不做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