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購房,通常,中國買家的持有形式以個人、聯名、公司、信托等四種常用的持有形式為主。
01個人持有(獨立完全產權)
個人持有方式,房屋的權益和責任都歸個人所有,多適用于未婚單身男女擁有的產權。如果已婚夫婦通過協議同意單方擁有產權,那么往往選擇在夫妻一方中已經移民或者決定移民的一方來擁有房產。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當已婚人士以個人名義擁有產權,那么在賣房時,不是持有人的配偶需要簽署一份放棄該財產所有權的協議或者其他同意賣房的文件。美國各州對此規定各有不同,在選擇持有方式時最好尋求專業律師的相關意見。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婚人士,希望以個人名義擁有產權時,配偶需要簽署一份放棄該財產所有權的協議。?
02聯名持有(兩個人以上共有產權)
在美國,聯名持有分為聯合產權(Joint Tenancy or 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和共有產權(Tenancy in Common)兩種形式。聯合產權(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JTWROS)兩人以上以同一名義聯名持有某一地產,他們所享有的這種地產權是統一的一項權利,由同一地產轉讓契約創設,其權利同時開始,并不加分割地共同占有。其最大的特點是當聯合產權(JTWROS)人之一死亡時,該聯合產權的地產并不予以分割,而是仍作為整體由聯合產權中的生存者繼續持有,直至最后一個聯合產權持有人。共有產權(Tenancy in Common)二人以上共同對某一財產享有不可分割的權益,或是由某一契約或行為所創設的一項統一的財產權由二人以上共同享有,也可以指二人以上共同享有,但在整體中每人都有各自單獨的權益并可平等享用該財產的情況。一般來講,在大多數州聯合產權(JTWROS)和共有產權(Tenancy in Common)最主要的區別在于如果共有產權中的一方死亡,其在共有產權中所擁有的份額并非自動屬于該共有產權的其他持有者,而是根據遺囑傳承給死者的繼承人,或者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通過遺產認證程序(Probate Process)傳承給死者的合法繼承人,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在南卡羅萊納州也可以存在Tenancy in Common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其特點與JTWROS有相似但也有不同之處,可見關于聯名持有的法律規定在美國各州都有所不同,在實踐當中最好咨詢在該州有職業資格與經驗的專業律師之后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03公司擁有產權
是指產權歸公司所有,公司負責人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和有關法規形式對房地產的權益和責任。公司擁有產權特點:根據各州法律規定不同,某些個人信息可能不會公布在市政網站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個人隱私。可以債務隔離,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產權持有人僅需要對其在房地產投入的資金為限,承擔有限的責任,如以房產抵押的負債,由此房產所產生的賠償責任。產權持有人其他未投資到房產的資產不必承擔連帶的投資風險。便于多人合伙,成立合伙企業來購買房產,適合大規模資金的房地產投資。公司名義購房在股份轉讓和股份繼承方面都更加方便。以公司名義購買房產,相對于個人名義而言辦理手續會相對復雜一些,而且會產生必要的注冊和運營維護(比如公司年檢,報稅)的成本。?
04信托形式
信托是在美國常用的資產保護和高收益合理避稅的產權持有形式。信托的好處包括:保護資產;避免美國遺產稅和繼承稅。信托的有效設立必須是:委托人有設立信托的意圖并出于合法目的;受托人系基于委托人的信任持有信托財產并負有衡平法上的義務為受益人利益管理好信托財產;有特定的信托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可以實際交付給受托人。目前市場的房產財產糾紛層出不迭,甚至讓社會公眾也大跌眼鏡。對于希望前往美國購房的買家來說,避免糾紛產生的根本途徑就是在購置房產前清楚了解相關購房政策及程序,無需等到糾紛出現后,才悔不當初。所以在此強烈建議廣大購房者在購買前能夠前往專業的房產機構進行咨詢,對于基本情況及購房流程進行適當了解,然后做出最正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