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介紹:北京消防產品公司總經理闖蕩美國,創立消防品牌,將產品打入美國市場。B簽入美后,設立公司,租辦公室,為申請L-1跨國公司高管簽證做準備。
美國公司職位:CEO 首席執行官。
美國公司規模:預計共10人左右員工。
申請挑戰:初創公司前期籌劃階段,節約成苯,辦公室面積較小。但對租約附加了額外條款避免補件質疑。
申請時公司狀況:產品樣品已出爐,雇傭了1名市場部員工。
申請節點:B身份6個月期限到期前的一周提交申請。
審理時間:10天無補件1?次通過。
案件結果:申請人身份由B轉為L-1,入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