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紐約市賣房的時候同時收到全現金的offer和貸款offer的時候應該如何選擇?兩種的區別在什么地方?怎樣又可以將利益最大化呢?
1.仔細檢查所有的報價
不管是哪種類型的報價,你都必須要做好做盡職調查。
2.了解全現金報價中涉及的內容
全現金報價確實可以更快成交,因為不需要等待銀行通過貸款的批準。但是當賣家在接受全現金報價之前一定要調查清楚買家的銀行里是否真的有這些錢。有些買家會說我總共有300萬,但其實有一半都在股票賬戶里,那這種情況的話是不算數的。而且經調查發現至少有一半的時間,在簽訂合同之前之前,全現金買家最終會進行貸款(除非合同中明確規定 "不允許貸款")再要考慮到這個方面如果你和全現金的買家簽了合同,而他們遇到了資金方面的問題,那這個時候就可能要打一場拉鋸的戰爭了。
3.了解貸款條件里面的詳細內容
千萬不要一上來連看也不看就直接拒絕有條件的貸款報價,因為你有可能會失去一個最合格的買家。
貸款的買家大多數愿意抬高價格,作為與全額現金報價競爭的一種方式。
賣家一般都很看中pre-approval信,這證明銀行已經半批準了你貸款的要求。如果你出價高做好盡職調查的話一般贏下價格戰的幾率非常大。作為賣家也一定要了解好貸款條件里面的內容是什么。有些買家在最后關頭拿不到貸款基金但是還是可以把10%的定金拿回來。這個時候站在賣家的角度來看的話那就是浪費了時間浪費了精力又要從頭再來。
4.對貸款里面的內容進行談判
如果你擔心貸款買家到最后關頭拿不到貸款金額的話,其實有辦法來降低風險。
比如降低貸款金額,提高預算。這是最有效的策略,因為它幾乎消除了抵押貸款被直接拒絕的機會。
在建立合同的時候可以寫允許買方申請一個較高的數字,但如果貸款銀行批準了一個較低的數字,交易還是會繼續進行。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就需要承擔風險,因為如果這種情況發生的話買方需要拿出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