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新政具備如下優勢
1. 快捷:
現行EB-5投資移民項目各通道至今仍無排期,在美的申請人約90天可獲取Combo卡,對急于取得綠卡者極為有益。
2. 靈活:
不必受制于資金來源限制,只要符合規定,皆可申請。投資者得以更為自由地挑選符合自身投資意愿的項目。
3. 安全:
投資最短2年即返投資款,這種做法使得投資資金更具安全性,投資風險相對較低,投資者可更加安心地進行投資。
申請移民過程中,需遞交I-526、I-485、I-131及I-765表格。現將諸表作用做簡要介紹。
I-526E
依照《移民與國籍法》(INA),特定移民有資格變更非移民身份,并通過I-485表格申請永久居留權。欲申請綠卡,必須滿足條件。USCIS的綠卡資格主要依據家庭、人道主義及就業等因素。
I-485
依照《移民與國籍法》(INA),特定移民有資格變更非移民身份,并通過I-485表格申請永久居留權。欲申請綠卡,必須滿足條件。USCIS的綠卡資格主要依據家庭、人道主義及就業等因素。
I-765
I-765為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所用表格,又稱就業許可申請表。在美國某些非移民簽證類型,如F-1、J-1、M-1或H-4簽證持有者,有資格使用該表申請就業許可。此外,正調整永久居留狀態者也可使用該表申請。
I-765申請需申請人提供個人信息、移民身份詳情及就業歷史。同時,須提供合法工作證明,并繳納相應申請費用。
申請I-765后,申請人將接到收據通知,確認其申請已被USCIS接收。I-765處理時間因人而異,通常數月不等。
一經I-765獲批,申請人將得到就業授權文件(EAD),能在規定期限內在美國合法工作。外籍人員亦可依循I-765指南申請社會安全號碼和社安卡。
I-131
I-131表為大多數外國人(非美國公民)出境前向USCIS提交的I-131旅行證件申請(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綠卡持有者常在此使用該表申請旅行證件。
可通過I-131申請的旅行證件有三類:再入境許可證(Reentry permit)、難民旅行證件(Refugee Travel Document)或提前離境許可證(Advance Parole Travel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