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對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對于在美國境外的綠卡持有人而言,眼下回美不但有健康上的顧慮,同時也會因為世界許多國家地區采取的旅行限制措施而面臨諸多不便。因此,許多人不得不長時間滯留美國境外。而這對于有所謂“移民監”的美國綠卡持有人而言,如何在當前疫情下維持綠卡身份成為了一個讓人頭疼的難題。
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一次入境美國時,需要出示一個有效的綠卡,同時綠卡持有人要證明的,是其在海外的停留是暫時的,短期的,而其永久居美的意圖是一直存在的。
如果綠卡持有人一次離境時間超過6個月而小于一年,在入境時很有可能會面臨海關的額外盤問。而此次疫情期間,如果能證明這種情況是疫情導致的,那么應該有很大可能依然能夠成功入境,維持綠卡身份。
在海外使領館申請回美居民簽證(SB-1簽證)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101 (a)(27)(A) 的規定,SB-1簽證是一個特殊的移民簽證,適用于從海外臨時訪問結束回美的移民。9 FAM502.7-2(B)(a) 進一步規定,要滿足SB-1簽證的資格,申請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其在離開美國時有返回“從未放棄的美國居所“的意圖;第二,在海外的長時間滯留是基于非申請人本人導致的,不可控的原因。
申請人只要能證明疫情對回美產生的具體影響,或者由于自身健康原因不適合在疫情期間長途旅行,一般都能夠滿足這一要求。
直接登機回美,并且在入境口岸解釋從未放棄居美意圖
對于離境一年以上的綠卡持有人而言,另一個選擇就是直接登機,而后在入境時解釋自己從未放棄永久居美意圖。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海關官員是有權力當場進行豁免的。如果成功獲得豁免,海關官員可能要求綠卡持有人填寫I-193表用來申請SB-1簽證的豁免,同時支付585美金的申請費用。
誠然,這一選項比起大費周章的向使領館申請SB-1簽證看似簡單不少,但其中也蘊含更大的風險。這是因為,海關官員在決定是否豁免上擁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權,也就等于把生殺予奪的大權完全交給了邊境的海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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