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民主黨人倡議立法,清理移民審批部門積壓的大量綠卡申請,讓數以百萬計外國民眾可有永久居留權。
但移民團體認為,共和黨人反對立場堅定,預料法案難以通過。
綜合kron4及latinorebels.com報道,法案由參院民主黨黨鞭德濱(Dick Durbin)、參院司法委員會成員帕迪拉(Alex Padilla)等6人提出,希望加快當局審批綠卡申請速度。
法案中列出多項建議,包括政府需按照民眾提交表格的先后順序,審核過去5年積壓的家庭和就業綠卡申請;放寬部分限制,將合法永久居民(LPR)的配偶、子女歸類為直系親屬;允許符合條件年輕移民保留申請資格,不會因為審批期間超齡而被剔除出名單。
另外,民主黨人也建議取消每個海外國家的就業移民人數限制,家庭移民人數亦按現有水平提高15%。
本身是西裔的帕迪拉表示,移民是國家支柱,可令社區更加壯大,政府及時處理積壓綠卡申請的話,可幫助數以百萬計移民實現美國夢,早日為國家作出貢獻。同屬民主黨的參議員馬斯托(Cortez Masto)也敦促同僚,投票支持法案。
根據政府資料,目前國務院移民簽證候補名單上,共有近400萬名申請人,此外還有數十萬移民等待綠卡審批。
不過法律規定,部門每年只可批出22.6萬張家庭綠卡和14萬張就業綠卡,由于這個總額還包括永久合法居民子女和配偶,因此進一步限制了數量,以至于來自中國、菲律賓、墨西哥等國的申請人,可能要等上20年。
移民團體“移民之聲“(Immigration Voice)認為,雖然民主黨人有意加快綠卡審批速度,但法案難以獲得兩黨的支持。
該組織更批評,德濱明知法案通過無望仍牽頭行事,只是為了分散輿論的焦點,掩飾自己30年來在移民方面毫無建樹的事實。
恢復EB-5移民簽證項目
納政府開支案 料可過關
EB-5投資移民計劃停擺1年后,預料將重新獲得授權,國會民主共和兩黨已達成協議,并將相關條文納入必須通過的聯邦政府開支法案,相信過關不成問題。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國會民主黨領袖希望,本周末可完成表決,讓政府開支案順利生效,意味著糾纏多年的EB-5改革爭議將告一段落。
在討論過程中,共和黨籍參議員格萊斯利(Chuck Grassley)與民主黨籍參議員李希(Pat Leahy)一直要求,政府收緊規定杜絕詐騙,并鼓勵資金流向鄉郊地區,但是來自紐約州等地的房地產商則希望,官方能放寬規定,方便大城市項目籌集資金。
根據規定,外國公民投資美國本土的房地產或其他項目后,可以申請綠卡,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話,門檻也會稍有出入,投資者需在發達地區的單一項目中注資至少105萬美元,若扶助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地區,金額只需80萬美元。
在EB-5計劃暫停之前,市場借此籌集超過400億美元資金,帶動了紐約市哈德遜廣場(Hudson Yards)等重大項目,分析也形容,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后,美國在接著的數年時間依靠EB-5計劃,募集了不少房地產開發資金。
特朗普上任后為了收緊移民制度,曾下令提高投資門檻,隨后引發訴訟,聯邦法庭去年6月裁定政府敗訴,推翻了收緊標準的新條款,但整個計劃依然在7月因時效屆滿而終止。接著部分外國投資者威脅興訟,地產業界態度軟化,接受了格萊斯利和李希的修改條文要求。
過往各州推動計劃時,會特意振興高失業率地區的經濟,并為此降低投資額門檻。在這次新協議下,高失業地區的定義將由聯邦決定,開發項目也需面對更嚴格審查,并需提交更多報告,國土安全部亦享有更大權限,可以調查外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
最新的EB-5計劃也改變了以往每年延續的要求,這次授權有效期將至2027年。行業組織Invest in the USA表示,時間延長可降低不明朗因素,讓投資者更加安心,計劃暫停期間投資幾乎已經枯竭,但相信隨著法案通過,需求會再次回升。
美國移民政策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
1.美國家庭團聚移民,指的是美國綠卡持有人或美國公民為其親屬申請綠卡的移民項目。
2.美國職業移民,即Employment-Based,縮寫為EB,指的是以雇傭為基礎的移民項目。
其中,美國職業移民面向的受眾面更廣,且移民項目更多樣,可以具體細分為5種移民項目,代號分別從EB-1至EB-5,數字1到5表明了不同類別的優先級別。
EB1杰出人才移民
也叫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類別移民。美國想通過這種方式吸納各國優秀人才。申請人無需申請勞工證,只要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等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并享有國家級或國際級聲譽,就可以直接申請美國移民綠卡。
分類:
1.EB-1又分為EB-1A杰出人才: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國家級或國際級的聲譽與成就,其成就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杰出專業人才。這些人應是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出類拔萃的杰出人物之一。同時申請人在獲得杰出人才綠卡后,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并且其工作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帶來極大利益。
2.EB-1B教授或研究人員: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中,取得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教授或研究人員。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在某學術領域中,至少執教或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請EB1-B中的工作經驗。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低一些。
3.EB-1C跨國公司高管:指那些被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人須獲得美國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間內,已為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名額:
第一優先類EB1占用了每年職業移民名額總數的28.6%,約40,000個,以及本年度EB4和EB5未用完的剩余移民名額。
流程:
(1)I-140移民申請;
(2)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人在美國)或者NVC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如果人不在美國)。
辦理周期:
一般情況,從開始申請到獲得正式綠卡,EB-1申請時間大約為兩年半到三年的時間。當然,綠卡申請的時間隨著排期的變化也跟著變化。從今年3月份以來,EB1類別已經半年無排期,成為所有職業移民申請類別中可以最快速拿到綠卡的申請類別。